企业所得税合并申报规定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合并申报规定是什么
  • 法律分析:1、外商投资企业的总机构设在我国境内,其在我国境内、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场所在境外投资所发生的盈亏,应由企业的总机构汇总申报、计算、缴纳所得税;
    2、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设有两个及两个以上营业机构的,应选定一个对其他各企业机构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并设有完整的账册、凭证,能够正确反映各营业机构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亏情况的营业机构,负责合并申报纳税。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条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 法律分析:1、外商投资企业的总机构设在我国境内,其在我国境内、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场所在境外投资所发生的盈亏,应由企业的总机构汇总申报、计算、缴纳所得税;2、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设有两个及两个以上营业机构的,应选定一个对其他各企业机构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并设有完整的账册、凭证,能够正确反...

  • 合并报税,是指集团企业,合并汇总清算企业所得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文件,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汇总申报纳税的总分机构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办理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

  • 合并纳税是指母公司在合并其子公司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基础上,统一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额,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法人所得税原则,母、子公司应当分别作为独立纳税人各自缴纳所得税,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现行内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集团公司母子公司符合一定条件的...

  • 不需要,如果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的,则需要全部并入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文的规定,分公司需要在当地预缴,然后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分摊企业所得税。实务中还有一种不太符合税法规定的做法,一般是当地的税务机关要求当地的分公司独立在当地纳税,不...

  • 经批准实行汇总或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总机构或集团母公司(以下简称汇缴企业),应在汇算清缴期限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汇总各成员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本办法第七条所规定的有关资料及各个成员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统一办理汇缴企业及其成员企业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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