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清算时提到的关联企业是什么意思?

所得税清算时提到的关联企业是什么意思?
  • 应该属于“关联企业”的范畴:
    企业与另一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另一企业)有下列之一关系的,即为关联企业:
    1 、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
    2 、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
    3 、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
    4 、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
    5 、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的特许权利(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
    6 、企业生产经营购进原材料、零配件等(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或供应的;
    7 、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的;
    8 、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包括家族、亲属关系等。
  • 属于关联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三)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 属于关联企业,同为一人控制属于关联关系,汇算企业所得税时,两家公司之间要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否则在汇算时要予以调整
  • 总之,所得税关联企业是指存在特定关联关系的企业,在税务处理上具有特殊性。企业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税法规定,制定合理的税收筹划,以确保合规经营并降低税务风险。

  • 企业所得税关联企业是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关联企业在法律上可表现为由控制公司和从属公司构成。而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的形成主要在于关联公司之间的统一管理关系的存在。关联企业的判定标准:1、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2、直接...

  • 8 、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包括家族、亲属关系等。

  • 关于企业所得税所称的关联关系,《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在第九条曾经作过详细解释,但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下发后,对此又做出了新的规定,即: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具有下列关系之一的,构...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第一百零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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