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的捐资建园费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

幼儿园的捐资建园费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
  • 建园费不属于免税收入,必须征收营业税和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 ): 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学校经批准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收费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 ): 二、关于“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 (一)“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二)“提供养育服务”是指上述托儿所、幼儿园对其学员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三)对公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经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四)对民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五)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 所以,你所说的建园费不属于免税收入,必须征收营业税和所得税。
  • 建园费不属于免税收入,必须征收营业税和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 ): 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学校经批准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收费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

  • 违法。教育局规定,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建园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周转金、入园押金等其他费用,这是违法行为。

  • 幼儿园不是“必须”收取建校费。根据各地区的不同,有些地方是禁止收取学费以外的其他附加费用的。但是可悲的是,某些地方,某些NB的学校,没交那些乱七八糟的费,还真进不去。

  • 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不得以开办或与社会机构合作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等;严禁收取“报名费”“入园资料费”“营养费”“建园费”“管理费”“留位费”“接送卡费”“育儿报刊费”,以及各...

  • 办法规定了幼儿园的禁止性行为: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同时,要求幼儿园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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