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关于公司多少可以税前扣除?
- 2007年汇算工资是按1600/月/人扣除的
2008年才1600和2000分开核算扣除 - 2007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给职工发放的工资在税前实际扣除的标准是1600元。
- 在做2007年汇算清缴清缴时,职工工资是这样计的:允许扣除部分:企业报税人数*1600*12,工资总额多余此部分的不允许税前扣除。
- 2007年汇算清缴时如果全厂人均工资超过1600的部分要并计利润交所得税
- 1600
- 1600
- 拜托 是说个税么
怎么还有汇算清缴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规定,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的规定,企业2008年以前按照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首先冲减上述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税法规定扣除;仍有余额的,继续留在以后年度使用。企业2008年以前节余的职工...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第三条规定:“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损失可以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是对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新发生的纳税事项应适用新税法下的新规定。《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的规定,企业2008年以前按照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首先冲减上述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税法规定扣除;仍有余额的,继续留在以后年度使用。企业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