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季度是核定征收所得税,第二个季度以后是查账征收,怎么报所得税年报?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汇算清缴的时间应从1月1日起,这与所得税征收方式无关,但税法规定,所得税征收方式一般是一年核定一次,不能中间更改的。
- 根据您的情况,应该是在一季度预缴之后出现了不能核定征收的情况,被改为查账征收。您的汇算清缴所属期为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已预缴税额填写全年已预缴税额,含一季度作为核定征收预缴的部分。
根据您的情况,应该是在一季度预缴之后出现了不能核定征收的情况,被改为查账征收。您的汇算清缴所属期为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已预缴税额填写全年已预缴税额,含一季度作为核定征收预缴的部分。
第一季度经营所得的申报:1.1 首先,根据核定征收的规则,企业需要在第一季度结束后的首个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第一季度的经营所得。通常,这个申报期为每年的3月1日至3月15日。1.2 在申报时,企业需要根据核定征收的规则,计算出第一季度的应纳税额,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纳税申报表中。1.3...
第二季度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第一季收入总额+第二季度收入总额)*税务局给的核定征收率=应纳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应纳所得额*25%-上期已纳税额 季度末计提时的分录为: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下个月初交税时分录为: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2种,一种是查账征收、另一种是核定征收。1、查账征收:是按照“实际利润额”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而实际利润额=利润总额-以前年度待弥补的亏损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其中: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支+...
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前,纳税人可暂按上年度的核定征收方式预缴企业所得税;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后,按重新鉴定的结果进行调整。因此,“第三季度末申报后申报期结束前税专管员忽然通知,你单位征收方式按核定征收(定率)并且追溯到第一季度”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