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 2002 14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02 14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不是的.

    这个解释指对于金交所里的会所做出的特定规定的.

    对于市场上的你所说的那些.还是正常的增值税的.
  • 金店销售黄金必须交纳增值税.
  • 根据财税[2002]142号文件规定,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特定类型黄金和黄金矿砂,即免征增值税。此类型包括标准黄金,但不包括成色为AU9999、AU9995、AU999、AU995以及特定规格的黄金。进口黄金和黄金矿砂时,也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对于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且未发生实物交割的,...

  • 【问题】 财税[2002]142号文第一条: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不包括以下品种:成色为AU9999、AU9995、AU999、AU995;规格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黄金,以下简称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关于伴生金的含义,广东省国税局《关于销售黄金矿砂(含伴生金)免...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42号)规定,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不包括以下品种:成色为AU9999、AU9995、AU999、AU995;规格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黄金,以下简称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进口黄金(含标准黄金)和...

  • 若贵司销售的金精矿属于黄金矿砂的一种,销售该产品可以免征增值税。但需注意的是,如果是从伴生矿提取的金精矿产品,应当分别核算伴生金和其他成分的销售额。根据财税[2002]142 号文件规定,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和黄金矿砂是免征增值税的。即,生产企业和贸易企业均可以享受免征。此外,国家税务总局...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42号)第一条所称伴生金,是指黄金矿砂以外的其他矿产品、冶炼中间产品和其他可以提炼黄金的原料中所伴生的黄金。纳税人销售含有伴生金的货物并申请伴生金免征增值税的,应当出具伴生金含量的有效证明,分别核算伴生金和其他成分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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