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销售伴生金免征增值税有何具体规定

纳税人销售伴生金免征增值税有何具体规定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伴生金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8号)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42号)第一条所称伴生金,是指黄金矿砂以外的其他矿产品、冶炼中间产品和其他可以提炼黄金的原料中所伴生的黄金。
    纳税人销售含有伴生金的货物并申请伴生金免征增值税的,应当出具伴生金含量的有效证明,分别核算伴生金和其他成分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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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纳税人销售含有伴生金的货物并申请伴生金免征增值税的,应当出具伴生金含量的有效证明,分别核算伴生金和其他成分的销售额。

  • 在 ,特定种类的黄金和黄金矿砂在销售时可以享受增值税豁免政策。具体而言,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的黄金(不包括成色为AU9999、AU9995、AU999、AU995及规格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黄金,以下简称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均可以免征增值税。此外,进口的黄金(包括标准黄...

  • 免征增值税;进口黄金(含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持有黄金交易所开具的《黄金交易结算凭证》),未发生实物交割的,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成交价格 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同时免...

  • 纳税人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的标准黄金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综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伴生金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8号)规定“纳税人销售含有伴生金的货物并申请伴生金免征增值税的,应当出具伴生金含量的有效证明,分别核算伴...

  • 若贵司销售的金精矿属于黄金矿砂的一种,销售该产品可以免征增值税。但需注意的是,如果是从伴生矿提取的金精矿产品,应当分别核算伴生金和其他成分的销售额。根据财税[2002]142 号文件规定,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和黄金矿砂是免征增值税的。即,生产企业和贸易企业均可以享受免征。此外,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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