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税务案件范围

重大税务案件范围
  • 一、正面回答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制定,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根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督办的案件。应司法、监察机关要求出具认定意见的案件。拟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审理的案件。其他需要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二、详细分析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和工作纪律,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密。三、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期限?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理的案件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经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完成。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可适当延长审理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40天。
  • 以下情形的案件,不属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一、公安机关已就税收违法行为立案的案件。二、公安机关尚未就税收违法行为立案,但被查对象为走逃(失联)企业,并且涉嫌犯罪的案件。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案件。

  •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陪毕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的,属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法律依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第九条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在公布前能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

  • 法律分析: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公布范围包括以下几项:(一)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布其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经法院裁判确定的实际责任人的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号码段,下同),经法院裁判确定的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团伙...

  • 一、正面回答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制定,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根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督办的案件。应司法、监察机关要求出具认定意见的案件。拟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审理的案件。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标准如下:1、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00万元以上,且任一年度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2、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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