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计税依据是当月计提的增值税还是实际缴纳的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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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当月进销项核算出来的就应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金 - 附加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附加)根据当期应交增值税税额计提、申报、缴纳。
附加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附加)根据当期应交增值税税额计提、申报、缴纳。
是计提本月的。根据正保会计网校显示,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当借款时计提增值税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当贷款时计提增值税为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如果进行月报,10月的增值税是10月做收入计提增值税;而缴纳是11月申报后做缴纳分录...
增值税当月计提的原因 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其计税依据是商品或服务的增值额。由于企业在每个月都有商品销售或服务提供,产生了增值额,因此增值税需要在每个月进行计提。具体原因如下:1. 反映真实经营情况 增值税是基于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来计算的。当月发生销售,即产生了增值额,因此需要在当月进行增值...
企业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当月计提,次月缴纳。应当以当月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进行计提。
国地税的计税依据是税法。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增值税是价税分离,销项税和进项税的计算按照产品和政策税率计算的。比如10%,13%,17%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