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税收优惠政策
- 法律分析: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按减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经批准可定期减征和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等企业,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对为保护生态环境,退耕还林、草产出的农业特产品收入,在10年内免征农业产品税。对西部地区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自用先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一、税收优惠政策 新疆地区的企业和个人可以享受一系列的税收减免政策。对于在新疆投资的企业,政府会根据投资规模、产业类型等因素给予相应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的优惠。此外,对于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等特定行业的企业和个人,还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教育优惠政策 新疆地区的教育优惠政策主要体现...
法律分析: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按减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经批准可定期减征和免征企业所得税。对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等企业,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对为保护生态环境...
1. 财政支持: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等方式,显著增强对新疆的财政支持,以推动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2. 税收减免:针对在新疆地区投资的企业和个人,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旨在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前往新疆,促进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3. 教育扶持:为了提升新疆地区教育水平,特别是帮...
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新疆地区设立的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 其次 对于在特定区域内的企业 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 可以享受更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再次 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企业 如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等 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减免 此外 新疆地区还有一些地方性...
1. 新疆地区率先实施资源税费改革,具体体现为原油及天然气资源税从量计征转变为从价计征,优化税收结构。2. 对于位于新疆的困难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国家提供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税负,促进企业发展。3. 国家相应扩大了新疆的建设用地规模,并允许使用未利用土地指标,以满足该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