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企业之间借款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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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花税暂行条例》中规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照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那么是否可以理解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股东方(两个非金融机构之间)的借款合同则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 根据《 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征收印花税的借款合同的征税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而非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不征收印花税。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其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法是调整印花税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印花税的计税依据采取按金额计税和按数量计税两种形式。凡采用比例税率的凭证,应以凭证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凡采用定额税率的凭证,应以凭证件数为计税依据。具体又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合同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以凭证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具体包括买卖合同金额、加工或承揽收入、收取费用、承包金额、租赁金额、运输费用、仓储保管费用、借款金额、保险费收入等。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的同一凭证,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2)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为其计税依据。(3)不记载金额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专利证等权利、许可证照,以及企业的日记账簿和各种明细分类账簿等辅助性账簿,以凭证或账簿的件数作为计税依据。(二)应纳税额的计算(1)实行比例税率的凭证,其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X适用的比例税率(2)实行定额税率的凭证,其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X定额税率(3)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其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收资本+资本公积)X0.5%0其他账簿按件贴花,每件5元。专利证、土地使用证各一件;与其他企业签订买卖合同一份,所载金额100万元;与其他企业订立转移专用技术使用权书据一份,所载金额50万元;企业记载资金的账簿,“实收资本”400万元、“资本公积”为100万元,其他营业账簿8本。试计算该企业本年度应纳的印花税税额。
需要缴纳增值税。一、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收入 对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其利息收入属于增值税的应税项目。这是因为,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行为被视为一种经营活动,其产生的利息收入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范畴,因此应当缴纳增值税。在计算增值税时,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和计税方法进...
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收入需要缴税。向关联企业借款,并取得利息收入,应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但是,纳税人将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或者自行及其他方式将资金贷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而取得的利息收入,应当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以取得的利息收入的6%(小规模纳税人3%)交纳增值税。
根据《 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征收印花税的借款合同的征税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而非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不征收印花税。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其因采用在应...
因此,非金融机构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也不例外,需要遵循印花税的征收规定。总之,所有合同签订主体,包括非金融机构间签订的借款合同,都需依法缴纳印花税。
答:比如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收入需要缴税.向关联企业借款,并取得利息收入,应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另外,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根据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将货币资金存放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而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但是,纳税人将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或者自行及其他方式将资金贷于其他单位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