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备注栏需要填写吗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备注栏需要填写吗
  • 可以不填写,如果业务需要加备注,那也可以填写
    也就是说,备注栏不是必填项。
  • 可以不填写,如果业务需要加备注,那也可以填写,备注是辅助信息,做备忘。
    (一)字迹清楚。
    (二)不得涂改。
    (三)项目填写齐全。
    (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五)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六)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七)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八)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九)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十)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十一)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不符合上列要求者,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

    扩展资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 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 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 可以不填写,如果业务需要加备注,那也可以填写,备注是辅助信息,做备忘。(一)字迹清楚。(二)不得涂改。(三)项目填写齐全。(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五)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六)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七)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 可以不填写,如果业务需要加备注,那也可以填写,备注是辅助信息,做备忘。增值税普通发票通常只需要填写公司名称,自2017年7月1日起,开普票也需要填写税号。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所有的项目,包括公司名称、税号、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

  •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备注栏用于反映涉税项目的重要信息,如业务类型、特殊需求等。填写时需准确、完整,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二、1. 增值税普通发票备注栏的作用:备注栏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用于记录与发票内容相关的额外信息,帮助税务部门和企业更好地了解交易背景和业务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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