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怎么联系

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怎么联系
  • 联系省财政厅。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待查资金公告发布时间,2020-06-18来源,省财政厅。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有待查资金69笔,106199.92元,经多方查找未找到执收单位或缴款人,根据《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现对上述待查资金予以公告,公告期7天,到期如仍无单位或个人予以确认,由省财政厅划缴省国库。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属高校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财非税省直有关部门,各省属高校。为进一步规范省属高校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行为,推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根据《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建设实施全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的通知》(财办〔2017〕128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就加强省属高校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通知如下:深化省属高校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实施收缴电子化管理。自2020年秋季入学起,省属高校开展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业务均应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支付平台”)办理,建立起以“缴款识别码”为数据核心、缴款信息共享,缴款渠道统一的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模式。对接公共支付平台。对于省属高校使用的收费系统,一是可直接对接公共支付平台,通过实时传递缴款信息并开具“缴款识别码”,开展非税收入收缴业务。二是可通过非税收入代收机构的业务系统间接对接公共支付平台,通过每日汇总传递缴款信息并开具“缴款识别码”,开展非税收入收缴业务。规范非税收入资金管理。省属高校征收的非税收入资金应直接缴入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省财政厅根据资金管理方式定期划解至省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对于面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和考试考务费等非税收入,出现误缴,误收,多收等情形,按规定需要退付的,由省属高校审核缴款人提出的申请后办理退付,退付电子信息及时传递至省财政厅备案。
  • 联系省财政厅。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待查资金公告发布时间,2020-06-18来源,省财政厅。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有待查资金69笔,106199.92元,经多方查找未找到执收单位或缴款人,根据《安徽...

  • 第十四条缴入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的待结算资金,符合返还条件的,缴款义务人可以向执收单位或者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提出返还申请,由执收单位或者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签署意见,经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返还缴款义务人。经确认为误...

  • 集中汇缴流程1、缴款义务人直接向执收单位缴纳小额现金,执收单位开具《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自收汇缴非定额)》,将加盖公章的第二联(收据联)退缴款义务人作为缴款凭证;2、执收单位将当天收取的小额现金汇总开具《...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财政专户管理规定,在代理机构设立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用于记录、归集、结算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签订的代理协议办理非税收...

  • 集中汇缴是经政府部门批准,由执收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将所收款项在5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汇总开具《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集中缴入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执收单位在征收政府非税收入时,应当向缴款义务人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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