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关联企业捐赠的现金是否允许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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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向关联企业捐赠的现金允许税前扣除。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只要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独立利润的12%都是可以准子扣除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法律分析:向关联企业捐赠的现金允许税前扣除。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只要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独立利润的12%都是可以准子扣除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
捐赠支出无需区分是否关联方。捐赠(东西送给别人)不属于生产经营支出,一律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如是捐赠用于公益事业,按所得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可在当年所得税汇算中做“调减金额”。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向关联方提供现金捐赠,符合公益性捐赠条件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要做纳税调增处理。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
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没有什么不同的。按新会计准则,以下有个做法供参考:借:库存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损赠利得 附:国税发[2003]45号:(二)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
接受捐赠收入的,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接受捐赠收入属于企业通过接受赠与的方式取得的收入,应当计入收入总额,但是,对于以下的收入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