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只计提,没有发生额税收上允许吗
6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当然允许的,你税法不能强迫企业发生职工福利费‘额外’支出吧!!但一般来说,都会有发生额。
- 按照税前实际列支的工资的14%提取,没有其他的限制条件。因此,职工福利费只计提,没有发生额税收上是允许的。
- 可以的,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可以按照计税工资的14%计提,即使你会计上没提,也可以做纳税调整。
- 这是可以的!!也是税法和会计的区别之一!!
- 外资企业规定福利费只能具时扣除,不得计提
- 这是税前计提的,没用完明年继续可以用,不需要冲回的。
只是提取了福利费,但是没有实际发生,是不能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的,企业的福利费以实际发生额和工资的百分之十四中的较小者为扣除标准的,你没有实际发生,那么就不能进行税前扣除了。
1、新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取消了职工福利费的计提,必须按照实际发生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因此,会计上计提的做法,是不符合会计准则的;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福利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和限额在税前扣除,尚未发生的、计提的职工福利费不得税前扣除;3、没有超过扣除限额但是已经计提但是没有...
(2)如果不提取,发生的福利费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职工福利费必须计提,具体如下:1、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在一定的时间内面向职工提供的非薪酬性福利待遇,必须在这种待遇实际支付之前按期计提成本。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职工福利费一般按月进行计提。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1、职工医药费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
根据相关法规,福利费不应计入工资总额用于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总额的具体组成范围包括第十一条明确指出的几项不计入工资总额的费用,其中明确提到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的各项费用均不在工资总额范围内。这意味着企业发放给员工的福利费用,如节日福利、生日礼物等,不应被纳入工资计算中,以避免对员工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