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的介绍
- 《河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经2011年10月9日河北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10月1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8号公布。该《规定》分总则、项目审批、征缴管理、票据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7章39条,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1997年6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河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予以废止。
《河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经2011年10月9日河北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10月1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8号公布。该《规定》分总则、项目审批、征缴管理、票据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7章39条,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1997年6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河北省预算外资...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政府非税收入的项目审批、征缴管理、票据管理及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国家...
为了强化政府对非税收入的管控,确保收入分配秩序的规范,并推动经济社会的均衡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河北省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此管理规定。第二章涵盖了非税收入的各个方面,包括审批、征缴、票据管理和监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任何涉及政府非税收入的活动,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
河北省政府近日发布了《河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该规定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的形式公布,编号为[2011]第8号。这一决策于2011年10月9日经省政府在第95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正式生效日期定于2011年12月1日。作为省级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规定旨在规范和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管理,以确保其合法...
河北省政府的非税收入管理规定详细规定了征缴管理的各项事宜。首先,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由法定的执收单位执行,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如需委托其他单位征收,需签订委托协议并报备同级财政部门(第十三条)。对于未明确规定执收单位的情况,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有权直接征收,但在委托征收时,需经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