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收优惠政策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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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2021年4月1日起执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2021年4月1日起执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自2021年4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21年5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1.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以下(含本数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的,免增值税,超过全额按1%征收增值税。小规模增值税由3%降至1%优惠政策实施到年底,4月1日起,适用3%征收率和预征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自2021年4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
202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涵盖以下三项内容:第一,调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10万提升至15万。此举对于大部分小微企业来说,能有效减轻增值税负担,每年可免除高达180万的增值税。第二,针对小微企业,将年应纳税额不超过100万的所得税税率下调至2.5%。在此基础上,再实行减...
2021年税收优惠政策包含三项主要内容:一: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每月起征点至15万,每年免征增值税额度达到180万,大大减轻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二:小微企业年应纳税额不超过100万,在原有基础上减半征收所得税,实际税率降低至2.5%,有效减轻了小微企业的所得税负担。三:延续执行企业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