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务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生活服务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 法律分析:1.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2.2016年5月1日起,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3.2016年5月1日起,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4.2016年5月1日起,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5.2016年5月1日起,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6.2016年5月1日起,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7.2016年5月1日起,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 法律分析:1、允许生产、生活 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2、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都可以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行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

  • 1、生活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取得的增值税应税收入,可以依法减免增值税。2、生活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月收入不超过10万元(季度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超过后不再享受减免,而是全额纳税。3、马上要改为月收入不超过15万元(季度不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了,注意关注具...

  • 法律分析:根据政策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注意,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享受该优惠政策。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执行。根据该规定,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 法律分析:1.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2.2016年5月1日起,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

  • 生活服务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的政策,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 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具体计算方法:生活 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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