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实现的汇兑损失可否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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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因此,若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发生的汇兑损失应按上述文件规定处理。
可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因此,若企业所得税征...
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哪些项目可以税前扣除?1.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外国货币存、借和以外国货币结算的往来款项增减变动时,由于汇率变动而与记帐本位币折合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所得或在当期扣除。第五十七条规定:纳税人缴纳的所得税款,应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分月或者分...
关于汇兑损失,根据《实施条例》三十九条,因货币性项目(包括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期末折算产生的汇兑损失,准予税前扣除。很明显这里的汇兑损失包含了已经实现和未实现的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9号,货币性项目分为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货币性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
按10万金额扣除。因为超过5年的亏损,就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了,在计算当期所得税应税收入时,只允许扣减可以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所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时,按10万金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