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已经抵扣的进项税票丢失,怎么办?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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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参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税务处理》,国税发[2002]10号:
一、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样式附后),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您应该取得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并经您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
让供应商把存根联复印两份,再盖上章,然后让他们再写一份说明,说明他们公司的确有开这么一份发票,但不甚给丢了。然后你拿着这份说明和复印件到税务认证。补:可能是各个地方的政策不太一样或者是跟税务专管员的关系不太好吧(仅是本人的个人想法)...
已经认证的进项税票,开票方单位失联或者逃跑了,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的,暂不允许抵扣或办理退税;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
税票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即可。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发票遗失须登报声明作废”将成为历史。与此同时,“税收票证遗失登报声明”的规定也被取消。
这个是不可以的。发票丢了可以向发票开具方索要存根联的复印件。根据这个复印件做帐处理。一般的坏账处理是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谢谢!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