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用于发放员工福利怎么计算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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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丰
智
汇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 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一) 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 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 )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E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 )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企业财务通则(2006)》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
(一) 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我们对此问题的理解如下:
如果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企业组织员工集体旅游的支出,一是与取得收入没有直接关系;二是不符合税法规定税前扣除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因此,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进行税前扣除。但是,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这部分费用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与本企业应欠入、投资、融资、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担保。
第四十六条规定,下列股权和债权不得作为损失在税前扣除: (一)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按期偿还的企业债权; (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借口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 (三)行政干预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 (四)企业未向债务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 (五)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 (六)其他不应当核销的企业债权和股权。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企业因资金直接拆借而发生的损失,若属于“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损失,不能税前扣除。反之,若属于对外提供与本企业应税收入有关的债权损失,允许税前扣 除。 - 视同销售,按照销售的方式计算
(75000+75000*10%)+150*30除以(1-30%)是组成计税价格。用组成计税价格*30%+150*30=消费税 一大箱烟的定额税率为150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消费税 ...
您好!将自产甲类卷烟10箱发放职工福利,无同类产品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3×10+ 利润 +自产自用数量×0.003元/支)÷(1-56%)应纳消费税=自产自用数量×0.003元/支+ 组成计税价格×56 政策依据 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七条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
先算出消费税,然后在用卷烟售价(不含增值税)乘以增值税的税率。
(二) )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E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 )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
例如,在某些国家和地区,卷烟消费税会根据卷烟的零售价格或生产数量进行计征。税务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税收征收工作,并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税率做出相应调整。另外,卷烟消费税属于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之一,其收入可以用于公共支出和社会福利事业。同时,政府对烟草制品征收高消费税也是为了引导公众远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