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准予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个体工商户准予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 计算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时,允许扣除的项目有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1.成本
    成本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2.费用
    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3.税金
    税金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除个人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计税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
    4.损失
    损失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规定扣除。
    个体工商户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收回当期的收入。
    5.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 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扣除项目有哪些,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为了帮助大家正确地认识关于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扣除项目的具体要求,及时有效地进行税务处理,小编对其进行了归纳汇总,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扣除项目有哪些吧 一、工资、薪金 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二、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其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三、商业保险费 除个体工商户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或者为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四、借款费用 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个体工商户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扣除 五、利息支出 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 (二)向非金融企业和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六、汇兑损失 个体工商户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部分外,准予扣除 七、工会经费、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个体工商户向当地工会组织拨缴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工资薪金总额是指允许在当期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数额 职工教育经费的实际发生数额超出规定比例当期不能扣除的数额,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向当地工会组织缴纳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以当地(地市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比例内据实扣除 八、业务招待费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主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个体工商户的开办费 九、广告和业务宣传费 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十、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 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 十一、各类规费 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缴纳的摊位费、行政性收费、协会会费等,按实际发生数额扣除 十二、租赁费 个体工商户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

  • 个体工商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费用项目包括:1. 工资薪金支出: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2. 业主费用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3. 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体...

  • 准予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二、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其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

  • 计算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时,允许扣除的项目有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1.成本 成本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2.费用 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3.税金 税金是...

  • 选项A: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选项B:个体工商户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选项C: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选项D:个体工商户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

  • 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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