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税前扣除的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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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1、《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据此,企业实际发生数额没有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按照实际发生数额扣除。如果超过,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14%扣除。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的规定执行,“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2、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内容,按《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具体如下:1、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指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职工福利费的范围:1、 企业内设的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含职工食堂 、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
职工福利费可以按比例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发生职工薪酬及其相关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等纳税调整项目,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为加强企业职工薪酬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比对分析,职工薪酬项目不需纳税调整...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法律分析: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根据《 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 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 企业发生的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