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时间规定第二年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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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定时限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照规定在取得出口经营资格备案之日起(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应在代理出口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所属国税机关办理出口退税认定手续。退税申报期限外贸企业一个月内可多次申报,生产企业应按月在1日-15日的申报期内申报。退税申报截止期限一是正常申报截止期限。外贸企业自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生产企业自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免抵退税申报期。二是延期申报截止期限。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税的,出口企业可以书面形式向退税机关申请延期3个月办理。三是结汇核销截止期限。2008年6月1日之后,出口企业提供外汇核销单的期限最长可延长到出口后210天,但远期收汇除外。
新的规定的意思就是说,凡是本年度出口的,都可以到明年的4月15日前办理,而第二年再次出口的,就要到第二年的次年去办理。
不是取消90天申报了,出口的当月还是要申报吧,就是单证收齐退税这个环节可以延长时间了,到第二年三月份申报期内都可以(哈哈,刚学的)
2.申报年月是指所属期,一般当月出口的当月申报,是你现在申报的应该是4月出口的,但你有3月的报关单,也就是说你3月有未申报的,应该在那时会写差异说明,4月还是可以申报的。
即不再要求出口企业必须在第二年4月份申报期截止前申报退税,超过该期限的也可以正常办理退税,那么对于免税申报来说也就没有最晚期限了(原来规定免税申报必须在第二年5月申报期截止前申报超期的改为征税),因此到了第二年4、5月份的时候,企业需要对还没有办理退税的确认下是否还能退税,如果能的话就...
外贸企业自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生产企业自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免抵退税申报期。二是延期申报截止期限。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税的,出口企业可以书面形式向退税机关申请延期3个月办理。三是结汇核销截止期限。2008年6月1日之后,出口企业提供外汇核销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