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隔月红冲怎么做

增值税普通发票隔月红冲怎么做
  • (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规定:
    1、销货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凭税务机关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方可开具;未取得《通知单》或者取得的《通知单》不是税务机关出具的,一律不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2、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申请只能在抵扣发票认证期内办理,超过90天认证期限限税务机关一律不予办理。
    3、购买方已认证抵扣的税款在取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后,不论销货方是否已情节具红字发票,不论购买方是否已收到对方的红字发票,购买方必须在取得《通知单》的当月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4、购买方取得的红字专用发票不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在次月纳税申报时奖需作进项税金转出的金额填八申报表附件表二“21”栏次。
    5、购货方办理退货、折让前,必须先将原购货发票进行认证,同时购、销双方签订“退货协议”或者“折让协议”。
    6、开票系统升级后纳税人应通过开票系统自行打印《申请单》(《申请单》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同时提供《申请单》电子信息(用U盘拷贝);从2008年12月1日起,一律通过开票系统生成《申请单》。
    7、除退货、折让外,企业在填写《申请单》时,必须按原蓝字发票上的信息填写;办理退货、折让的,《申请单》上的金额必须与购、销双方签订的“退货协议”或者“折让协议”上金额、税额相一致。
    8、《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的核销从2009.1.1起,改为由企业在防伪税控抄税时自动核销,企业购票时不需要再带当月已开具的《开具红字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到发票发售柜台核销。
    9、企业申请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手续作如下规定:
    (1)因开票有误等原因销货方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或者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可以由销货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提醒注意:发票未交付购买方的,必须在开具有误发票的次月办理;拒收专用发票的,在发票认证期限内办理,并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拒收证明(拒收证明必须加盖购买方的公章)
    (2)除开票有误外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已认证抵扣的发票,因发票模糊不清元法认证的发票,纳税人识别号不符,增值税专用 码、号码不符,退货,折让等等)全部必须由购买方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的手续。
    (3)开票有误仅指:企业名称、地址、帐号、货物名称等明显开错。(特别提醒注意:纳税人识别号开错、增值税专用 码、号码开错不属于开票有误范围)
    (二)企业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注意事项:
    1、《通知单》右上角的16位编号不得输错,该编号为全国唯一编号。
    2、应正确选择开具发票的“类别”,请正确选择“专用发票”还是“废旧物资发票”
    3、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上的“金额、税额“应与《通知单》上的”金额、税额“一致。
    企业如果出现上述错误或其他情况,企业在防伪税控抄报税时系统将无法对《通知单》进行核销。

    (三)企业在日常操作中注意事项:
    1、销货方在开具销货发票后或者购货方收到购货发票后,经办人员应及时查看发票有无开错或票面字迹不清,发票开错或票面字迹不清,(在当月)应立即收回或者退回发票,销货方在开票系统做“作废”处理,然后重新开具发票。
    2、如果购、销双方发生业务纠纷或其他问题,建议购货方收到抵扣发票后先在90天认证期限内及时认证,否则超过90天无法再办理相关手续。
    3、购货方取得的属于“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不符”、“增值税专用 码、号码不符”发票,需将原发票联、抵扣联原件退回销货方。
    (四)其他相关事项告知:
    1、一份《通知单》只能开具一张红字发票。(特殊情况可通过临时扩版或者开具多份《通知单》解决)
    2、由于开具《通知单》前,防伪税控系统要对原蓝字发票情况进行远程同步数据对比,特别是非本省内的发票对比时间有的较长,有的要等一天以上方可办妥。总之,企业在办理《通知单》时,有部分企业可能无法当场办结,请纳税人给予谅解。
  • 1.首先在你电脑里的开票系统填好 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

    2.然后拿着 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 和相关证明到主管税务机关

    3.最后根据 拿回的 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 入账,不需再认证。
  • 到主管税务局申请开红字发票.
  • 红冲发票是指为了纠正错误或退货而冲减原销项,随后开具正确的发票重新入账。当需要跨月进行红冲时,必须先开具红字发票。购买方需要按照《通知单》上的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收到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 红冲发票,即冲减原销项税额,再开具正确的发票重新入账。对于跨月的情况,则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购买方需暂按《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若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则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新...

  • 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跨月开错的普票,进入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输入发票号码、 码后核实信息无误后打印。其具体的流程参考如下:1、发票管理——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填写信息后打印2、进入红字增值税专用...

  • 法律分析:1.当月开错的发票,且未进行非征期抄报,可以对其作废步骤如下:发票管理-发票作废-选择开错的发票-点击作废2.跨月的普票或已经抄税的普票,发现开错了,需进行普票冲红步骤如下: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红字-输入需要冲红的蓝字发票的代码和号码,自动带出与蓝字发票一致的信息,核实无...

  • 跨月的增值税票作废方法如下:1、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2、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综上所述,跨月的发票因为已经抄报税,无法作废,只有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来处理。可在发票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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