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具方已作废对方收到发票后还能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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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废票也可以认证,违规会被查出,按规定,必须是在开票当月月底之前、而且是必须所有联次收回,才允许作废发票的。否则属于违规作废,税务机关可按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相信您这种情况应该是在电脑上误点了作废。 详细处理办法如下: 一、对方已将发票认证,信息已上传,无法删除,而你们却误作废,稽核系统将出现比对不符,总局将肯定会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系统》下发核查信息给购货方的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原因的。 二、因为纳税义务已发生,销售方应将误作废发票相关的收入,作为“未开票收入”如实申报交税! 三、如果购货方已将该发票申报抵扣,按规定,其主管税务机关应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系统》向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发出协查信息; 四、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到销售方实地核实发票作废原因以及抄报税情况,并通过系统回函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视回函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五、按规定:如果销售方是误操作作废并已如实申报交税的,则购货方可以将发票抵扣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也不需要重开发票了。 如果不同时符合“误操作作废并已如实申报交税”的条件,主管税务机关将要求购货方必须作进项转出处理,购货方在补税后可要求销售方重开发票。这样也可以堵住销售方少交税的漏洞。所以销售方如实交税很重要。 六、另外,关键还要看当地税务人员对相关文件的理解程度,执行文件是否规范。为保险起见,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一般都会要求其作转出处理的,那就肯定得重开发票了,这样一来,如果销售方前面已作为“未开票收入”如实交税,再申报时就只能填列一笔同样金额的负数冲回了。 所以,《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系统》的协查信息很快就会下达了的。你们一方抵扣,一方将收入正常交税。然后耐心等候并配合好主管税务机关的协查即可。
- 肯定不能,否则,漏洞不是大到离谱了啊
作废票也可以认证,违规会被查出,按规定,必须是在开票当月月底之前、而且是必须所有联次收回,才允许作废发票的。否则属于违规作废,税务机关可按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相信您这种情况应该是在电脑上误点了作废。 详细处理办法如下: 一、对方已将发票认证,信息已上传,无法删除,而你们却误作废...
的作废流程非常重要,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则。通常, 需要收集所有联次后,才能进行作废操作。如果你们在没有收到所有联次的情况下就进行了作废,这显然是不符合规定的,存在违规的风险。另外,已作废的发票是不能用于抵扣的,也无法进行进账处理。因此,如果你的客户已经收到了这样的发票...
收到发票对方作废处理,如果收到发票后,对方已经作废,收票单位没有勾选认证,把发票抵扣联跟发票联退给对方就好了,如果收到发票后,对方已经作废,收票单位已经勾选认证,在申报增值税的时候,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申报,然后把发票抵扣联跟记账联退给对方,自己单位写笔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开出的发票要作废,对方已抵扣,出现这种情况时可以有两种处理办法:1、当月:首先客户肯定需要对这张发票做进项税额转出;同时开票方再开具同样的一张发票请对方继续认证抵扣(双方都不受税负的损失);2、跨月:上月开票方已经将发票作废,但是客户在收到发票后已经认证抵扣了,这时,客户只能是将这发票...
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因此,对开具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要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1)购买方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