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种植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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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农业生产者销售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也就是说,除种子、种苗外,外购农产品直接销售以及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不得免税。但对于外购苗木种植一段时间后再销售问题,一直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企业从事林木的培育和种植项目所获得的收益可以享受免税政策。这意味着,如果企业专门从事苗木的种植和培育,其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自产自销的苗木销售属于农业生产的范畴,因此可以免征增值税。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享受这一政策时,必须进...
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也就是说,除种子、种苗外,外购农产品直接销售以及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不得免税。但对于外购苗木种植一段时间后再销售问题,一直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
而对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苗木,他们可以选择适用13%或9%的增值税税率。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税率。此外,从事林木培育和种植项目的所得,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这一优惠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
苗木自产自销免税,但是如果属于再销售的树苗则不免税,另外苗木经过二次种植和培育后也免税但要备案。具体情况下:1、如果销售自产树苗,属于增值税条例规定的免税农产品,可免征增值税。2、如果属于购进再销售的树苗,则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3、购买的苗木经过二次种植和培育后,仍可按照自产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