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税收政策

股权激励税收政策
  • 股权激励税收政策如下:1、股权激励可分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股权奖励等方式;2、上市公司:(1)居民个人取得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符合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2)上市公司授予个人股权激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3、非上市公司:(1)符合7个递延纳税条件的,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不符合递延纳税条件的,应在获得股票(权)时,对实际出资额低于公平市场价格的差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4、所得税处理:在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后,境内上市公司方可根据该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规定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境外上市居民企业和非上市公司比照执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实行股权激励的,适用本办法;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第四条 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一、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

  • 关于股权激励的相关个税政策为个人在纳税年度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等所得,包括两次以上含两次取得同一种股权激励形式所得或者同时兼有不同股权激励形式所得的,上市公司应将其纳税年度内各次...

  •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的规定,个人获得股权奖励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

  • 员工在上市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下取得的所得,不论形式如何,均属于与任职受雇相关取得的所得,应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对于非上市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

  • 股权激励如何交税的详情如下:1、股权激励所得由上市公司或其境内机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和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依法扣缴其个人所得税;2、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