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实施办法

沈阳市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实施办法
  • 第一条 为引导我市投资方向,调整投资结构,加强重点建设,提高投资效益,根据《 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商品房投资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在内的全社会的固定资产投资。第三条 凡在我市境内进行固定资产总投资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各级政府、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单位和个人,都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纳税人,均应按规定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以下简称投资方向调节税),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许可证(以下简称投资许可证)。
    按规定不纳入计划管理、投资额不满五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征收投资方向调节税。第四条 开征投资方向调节税之后,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审批权限不变。
    各级计划经济委员会和主管部门在下达年度投资计划时,要按单位工程列出应缴纳的投资方面调节税的税率和税金,抄送同级税务机关。对其中属于各区(县)、局(公司)审批的总投资五万元以上的项目,在下达年度计划时,应将包括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税目、税率和税金指标,抄报市计经委和市税务局,同时抄送纳税人所在地的区、(县)税务局。第五条 纳税人在收到有关部门批准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三十日内,必须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投资方向调节税登记和申报手续。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前,纳税人须到税务机关填写投资方面调节税专用缴款书,并在十日内到开户银行或委托代扣代缴单位办理纳税手续。纳税人持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到原批准投资计划的计划经济委员会或主管部门办理投资许可证。
    纳税人按年度计划投资额一次缴纳全年税款确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年度投资方向调节税分期缴纳审批表》,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于当年九月底以前分次缴清应纳税款。第六条 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登记时,必须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文件及有关资料。
    跨年度的续建项目,纳税人必须于次年头二个月内到登记的税务机关,按上年度实际完成投资额据实申报结算,多退少补;未按规定结清上年应缴税金的,不予验发新的年度投资许可证。
    项目竣工后,纳税人须持有关资料到登记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清算手续。对未按规定申报清算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可根据有关规定对其处罚。第七条 下列项目实行就地征税:
    (一)纳税人在外埠安排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各种形式的国内联合投资项目,在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就地缴税。
    (二)中直、省属、部队及外地来沈投资的建设项目,在沈就地缴税。
    (三)纳税人在市内安排跨区(县)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建设单位核算地缴税。第八条 中直、省属、部队及外地来沈投资的建设项目,其建设单位接到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的标明税率、税金的文件后,均应送市计经委核定,转发后到市税务局办理纳税手续,持完税证明到市计经委办理投资许可证。第九条 投资方向调节税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也可委托各专业银行代扣代缴。受托单位应按照税务机关的委托、代扣代缴通知书和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扣缴税款,并划转金库,税务机关按规定支付手续费。未按规定扣缴税款而造成漏欠税的,由代扣代缴单位负责补缴税款。第十条 各类商品房屋开发单位都要按单位工程投资额上报年度计划,并标明税率和税金,办理纳税手续和领取投资许可证。凡未列入计划和擅自扩大建设规模(超过年度计划面积5%)的单位,一律按计划外项目征税。第十一条 纳税人在报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时,须将该项目的投资方向调节税税款落实,按单位工程逐一列出建设规模、投资额、税率和税金,并将全部税金计入总投资额中,但不作为设计、施工及其他取费的基数。
    项目竣工结转固定资产时,已纳的投资方向调节税,不得作为固定资产原值的组成部分。第十二条 各级计划经济委员会和主管部门应按年度计划管理权限,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税务局制定的《投资许可证发放办法》,统一发放投资许可证,其他单位无权发放。凡滥发投资许可证造成偷漏税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十三条 投资许可证须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格式印刷、编号并加盖发放专用章。正本由建设单位保存,副本由施工单位在现场保存,以备有关部门查询。
  • 第一条 为引导我市投资方向,调整投资结构,加强重点建设,提高投资效益,根据《 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商品房投资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

  • 第十条 外埠投资企业缴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经申报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全额或减半返还。第十一条 外埠投资企业固定资产可按国家财政部《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及行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加速折旧方法。第十二条 外埠投资者,为本市吸引资金做出实际成效的,可按《沈阳市招商引...

  •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根据不同产业和经济规模,实行差别税率,共设五个档次,包括0%、5%、10%、15%和30%。差别税率分为两类,一类为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一类为更新改造项目投资。针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税率依据项目重要性和国家政策需求进行划分。国家急需发展的项目如农业、林业、水利、能源、交通、通...

  • (1)按年度投资计划应预缴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450万元×15%=67.5万元;(2)按实际投资总额应缴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430万元×15%=64.5万元;(3)竣工后应退该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67.5万元一64.5万元=3万元 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征收所作的规定。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由税务机关管理,采取各专业...

  • 【答案】:投资方向调节税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单位工程年度计划投资额预缴,年度终了后,按年度实际完成投资额结算,多退少补。项目竣工后,按应征收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项目及其单位工程的实际完成投资额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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