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

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
  • 法律分析:为了提升办税服务。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

  • 按税务总局部署,从2014年 10月 1日起全国县级税务机关试运行《规范》1.0版本。同时,坚持边试边改边完善,从 2015年 1月 1日起试行 2.0版本,用两年时间,全面实现 《规范》提出的基本规范,有条件的县级税务机关逐步实现升级规范,形成全国纳税服务基准水平全面提升、先进地区高标准服务示范先行的生...

  • A、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9号第三条规定,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B、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第四十四条发票票种核定规定,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需领用发票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领用手续。

  • 根据查询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国家税务总局2019版)125、税收减免备案里面没有农产品免税的条款要求,按照一般情况理解是不需要备案了。最好还是和咱们当地税局确认下,不用备案但是可能与后续检查和复核的,还是要注意的。

  • 各省税务机关可以在此范围内结合纳税人税收风险程度,自行确定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 票种核定标准。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第四十四条发票票种核定规定,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需领用发票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领用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用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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