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其进项可抵扣吗?
25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您好,购进得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进项税可以抵扣的。
计算在建工程科目金额时,不加购进原材料所支付的进项税额。 - 如果购进材料用于机器、设备等安装的在建工程,其进项税允许抵扣,不需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条例第十条所称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因此,该纳税人购进材料用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所取得的进项发票则不可抵扣,如已抵扣的要作进项转出。
扩展资料在建工程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借款费用准则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贷记“长期借 款”、“应付利息”等科目。
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在建工程全部报废或毁损的,应按其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贷记“工程物资”科目;盘盈的工程物资或处置净收益,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在建工程进行负荷联合试车发生的费用,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 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试车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的,借记“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待摊支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在建工程 -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这里的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根据以上规定,企业购买的材料用于房屋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 可以抵扣的,只是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话,是需要转出40%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的。
- 可以抵扣。
如果是企业购买的不动产是分两年进行抵扣
如果是直接自建的进项材料可以抵扣 - 购进得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进项税可以抵扣的。计算在建工程科目金额时,不加购进原材料所支付的进项税额
- 一般纳税人单位的在建工程,只要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进项税可以抵扣。修订后的《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动产在建工程不抵扣进项税
- 购进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其进项不可抵扣,原因如下:1.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 2019年12月27日您好,购进得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进项税可以抵扣的。
- 一般纳税人单位的在建工程,只要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进项税可以抵扣
- 购进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去镜像可抵扣,因为必须抵押货,才能实现原材料。
- 购进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七进项可抵扣吗?我觉得他们原材料应该相互是可以抵扣的,但是也可以去咨询一下吧!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购进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可以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条例第十条所称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产 - 5月天气开始变热,建议看一下气压是否正常,特别要注意这时候只要轮胎气压不是高出标准范围较多,不要刻意降低胎压。如果轮胎不缺气.
- 是可以抵扣的,拨给下级单位的工程款,涉及在建工程增值税抵扣,他们抵扣后,在建工程入账价值缩水
-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应付款项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因采购商品物资、原材料、接受劳务供应,应付未付供货单位的款项。它包括:应付购货款、应付租赁的固定资产
-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条例第十条所称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因此,该纳税人购进材料用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所取得的进项发票则不可抵扣,如已抵扣的要作进项转出。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一)购进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建造时,特别是动产的购进和使用,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对于动产在建造过程中的领用,其进项税额可以一次性抵扣,账务处理相对简单。具体而言,领用原材料时,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原材料”。而对于不动产,如厂房、办公楼等的建造,情况则更为复杂。在原材料购进时,其...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条例第十条所称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因此,该纳税人购进材料用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所取得的进项发票则不可抵扣,如已抵扣的要作进项转出。
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购进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通常情况下是不可抵扣的。具体来说,以下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
1.如果购进材料用于机器、设备等生产用动产安装的在建工程,其进项税允许抵扣,不需做进项税转出处理:借:在建工程贷:原材料2.如果购进材料用于房屋、建筑物等在建工程,其进项税不允许抵扣,应转出处理借:在建工程贷: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只要是要区分在建工程是动产,还是不动产。
法律分析:一般纳税人外购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