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税务平台高频热点问题与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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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几年内弥补?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二、企业与其他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发生的支出,是否一定要取得发票才能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三、企业与其他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是否一定要取得发票才能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企业与其他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发票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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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来看下个人类的12366税务平台高频热点问题,答案都在这!一、统计部门发布了2017年深圳市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请问住房公积金的税前扣除标准是否有调整?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深圳市2018年度个人所得税相关税前扣除及免征标准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2号)第...
税务局通用客服电话:12366,接通后,国税按1,地税按2。国税局、地税局共建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顺利通过试运行。试运行期间,12366热线共接听纳税人来电5000多人次,其中营改增咨询400多人次。目前,热线运行平稳。国税局、地税局启动12366热线共建工作。经过统一的业务水平测试,最终确定36名一线座席人员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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