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福利费是按工资14比例集体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能否扣除?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现在只有实际已经发生的福利费,在工资总额的14%限额以内方可扣除。
也就是说,超过工资总额14%部分的福利费,以及已经计提、尚未使用的福利费,都不得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现在只有实际已经发生的福利费,在工资总额的14%限额以内方可扣除。也就是说,超过工资总额14%部分的福利费,以及已经计提、尚未使用的福利费,都不得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应付福利费是按照工资总额的14%来计提的。这意味着公司会根据员工的税前工资总额,计算出一定比例的福利费用,用于员工的福利待遇,如节日补贴、生日礼物、员工活动等。三、福利费与税前工资的关系 福利费是基于税前工资来计提的,这是因为税前工资是员工实际收入的一部分,也是公司进行费用计提的重要依据。...
根据会计制度,企业需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在财务记录中,应付福利费的贷方余额通常没有具体限制,这意味着即使余额较大,企业仍需继续提取。在税务处理上,若企业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提取应付福利费,这在税前列支上是被允许的。因此,若“应付福利费”计提比例为14%,但实际支出超出了这一...
虽然“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被“应付职工薪酬”代替,福利费依然要依据工资的14%计提,所得税年终如果工资调增,福利也要调增。
法律分析:国有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因此,职工福利费支出基数是应付工资,不是实发工资。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因此,企业税前扣除时不是计提数而是实际发生的并且在14%范围之内的部分。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