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新会计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的一点问题
- 你好,
你的问题的本质,是你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核算方法,没有一个清晰的划定,对这两种方法的核算有点混同,所以要解决你上面的问题,就必须得从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的本质处理与两法的差异入手:
权益法:其核算的实质,就是关键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即投资者对其长期股权的后续核算的唯一的依据,那就是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情况”来作为依据的,并以此作为核算调整的基础,用所持有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的份额,来确认其所能享有的投资收益,并调整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如果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亏损)了,就会导致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会发生增加(减少)变动的,那么投资单位就以其所享有所有者权益的份额比例来相应的确认“投资收益”,并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的。要注意的一个核心问题,那就是眼盯着“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情况”,再如,被投资单位要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了,那么就一定会使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发生减少的,那么这时投资单位也就将按其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来确认“应收股利”,同时调整(调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再如被投资单位要发放股票股利,这时被投资单位的所的者权益就不会发生增减变动的,所以投资方就不做任何“账务”处理的。
成本法:就是以原始确认入账价值,作为后续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的,这个价值一经入账,以后的后续计量中,就不再调整和变动了(追加新的投资额和出售全部或部分投资的不属于此情况)。在这种核算方式下,关键词是“宣告发派现金股利或利润”。即眼只盯住被投资单位是否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只要发放,投资方就会账务处理,按享有的份额确认“应收股利”,同时再确认相应的“投资收益”。否则,被投资单位不论有什么样的业务与经营业绩与利润的,投资方都不作任何的账务处理的。
关于你的补充问题里面所谈到的事项,那正是新准则下的成本法解释,由于成本法在2009年末进行了重大的调整,由原来的很复杂的处理简化为现在的这样很简单而又易懂的处理,而发布的这一段解释。而权益法并没有调整,所以就没有发新的解释的。所以说,现在的成本法与权益法,处理的区别更加清晰化了。
现在我来回答你上面的问题吧:
由于是权益法核算,那就必须以权益法核算的原则来处理,我解析一下:
1、3月X公司分配2007年股利,这就会导致X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会减少,那么投资方在确认应收项目的同时,也应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少。即分录如下: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而不是作为投资收益来核算的,这点要注意!
实际收到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以后各期宣告发放与实际收到股利的处理都是一样的!
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 按最新法规,不再划分是投资日之前的利润分配还是投资日之后的利润分配,在权益法下,凡是分配股利分录都是: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 投资收益
- 我认为,能够说明问题,还是举例说明之:
例:综合例子说明权益法核算的全过程甲公司投资于D公司,有关投资的情况如下:
(1)2007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现金1000万元给B公司,受让B公司持有的D公司20%的股权(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假设未发生直接相关费用和税金。受让股权时D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则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D公司(投资成本)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应享有被投资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4000×20%=800(万元),因初始投资成本>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2007年12月31日,D公司07年实现的净利润为600万元,本年度因某经济事项使资本公积增加150万元。假设不考虑对净利润的调整。甲公司账务处理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D公司(损益调整)
(600×20%)120
贷:投资收益 120
借:长期股权投资—D公司(其他权益变动) (150×20%)3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0
(3)2008年3月12日,D公司宣告分配现金股利200万元,甲公司于4月15日收到。
借:应收股利 (200×20%)40
贷:长期股权投资—D公司(损益调整)40
借:银行存款 40
贷:应收股利 40
(4)2008年D公司发生亏损2000万元.,2008年末甲公司对D公司的投资可收回金额为700万元。
借:投资收益 (2000×20%)400
贷:长期股权投资—D公司(损益调整)400
计提减值准备前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投资成本1000+损益调整(一320)(120-40-400)+其他权益变动30=710(万元),可收回金额为700万元,需计提10万元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10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0
(5)2009年1月20日,甲公司经协商,将持有的 D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丁企业,收到股权转让款800万元。
借:银行存款800
借: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0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0
贷:长期股权投资一D公司(投资成本)1000
—D公司(损益调整)-320
—D公司(其他权益变动)30
贷:投资收益 130 - 关于成本法有解释,你没看下去,请看《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06)第三章第八——十三条。
第十条 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因此,我们简单的说,当每年结束,你应该先按x公司审计后净损益的份额,计算投资收益——盈利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记投资收益;亏损时借记投资收益,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然后如果以后收到x公司股利的时候(这当然针对的是盈利的情况),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借记应收股利,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实际收到后——借记货币资金,贷记应收股利。
至于哪一年分配哪一年的股利,完全没有关系。也就是说,无论是3月X公司分配2007年股利、2010年3月X公司分配2008年股利还是2010年5月X公司分配2009年股利,做法都是一样的。 - 冲减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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