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起,按期缴纳营业税的起征点为月业额多少到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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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起,按期缴纳营业税的起征点为月业额1000元到5000元
1994年1月1日 2003年1月1日 2009年1月1日 2011年11月1日
按期纳税的 200-800元 1000-5000元 1000-5000元 5000-20000元
按次纳税的 50元 100元 1 00元 300-500元 - 5000——20000
- 根据《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2009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第十条 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根据《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二十三条 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通俗说法就是营业额5000一下不征营业税,5000以上(包括5000)征营业税,各地方标准不同(如广西起征点是3000)。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如果你们那边开通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也可以直接拨打咨 2008年12月24日,广西自治区地税局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和税收管理权限,结合广西实际情况,研究出台了《关于改进地方税收管理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经济增长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地税发〔2008〕177号),其中规定:调整营业税起征点。从2009年1月1日起,按期纳税的起征点统一调整为月营业额3000元,按次(日)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2009年起,按期缴纳营业税的起征点为月业额1000元到5000元 1994年1月1日 2003年1月1日 2009年1月1日 2011年11月1日 按期纳税的 200-800元 1000-5000元 1000-5000元 5000-20000元 按次纳税的 50元 100元 1 00元 300-500元 ...
根据《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第十条,纳税人的营业额若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则免征营业税;反之,则需依照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进一步明确,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的起征点。值得注意的是,起征点的适...
根据《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二十三条 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对于经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个人,营业税规定起征点。税法规定的起征点有: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营业额200至800。按月纳税的为1000至5000。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日营业额50元。为什么这样规定我不知道。是国家税务机关规定的
本报讯(记者武岩生)记者昨天从省地税局了解到,自2009年1月1日起,我省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5000元、次营业额1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后,凡达不到起征点的,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附征的税种(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义务教育费)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