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入在建工程的招待费,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用不用纳税调整?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需要纳税调整。
否则企业就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避税。税法是不允许的。 - 凡是业务招待费,不管你用途如何,在哪里列支,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都必须要做应税调整的
- 记入在建工程的招待费,不用做纳税调整。
不论招待是否计入管理费用,一个纳税年度,都是按销售收入的0.3%,在限额以下按招待费的40%计征企业所得税,限额以上全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1、应该记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2、业务招待费按60%在税前扣除,剩下的40%列为应纳税调增额,作为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3、业务招待费需在当期列支。
由此可见,在建工程发生的招待费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理:“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可以计入在建工程,所得税汇算应并入业务招待费,超出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那请问,我现在做调整这笔分录应该怎么做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在建工程--业务招待费 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不惧恶意采纳刷分 坚持追求真理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