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和会计联合做假账贪污,领导不知情,有责任吗?
6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有责任的。下属贪污,而领导一无所知,主管领导负有失察和失职责任。如果下属犯罪情节严重,一般会追究其上级的连带责任。
虽不至于判刑,但降职甚至撤职等处分是不可避免的。 - 出纳和会计联合做假账,已经触犯了法律,属于犯罪行为,虽然说领导不知情,但是同样应付领导责任,同样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 有的企业财务负责人对企业财务的负有全面的监督管理责任,出现出纳和会计 事项是要负责任的。
- 主管领导必须担责。
一问三不知,赶紧辞职吧,别等出了事,吃不了兜着走。 - 出纳和会计联合,做假账贪污。
领导不知情,这是领导失职啊,做领导不能管理单位的事物,疏于管理,早点辞职吧。 - 谁有责任吗?
领导不知情,有领导责任。
领导知情,还这么做,就是同谋。
有责任的。下属贪污,而领导一无所知,主管领导负有失察和失职责任。如果下属犯罪情节严重,一般会追究其上级的连带责任。虽不至于判刑,但降职甚至撤职等处分是不可避免的。
领导贪污,出纳被逼作假账会受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这个要看金额大小和情节严重不严重来分析判断。《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对会计做假账有如下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单位领导人、会计人员违反本法第二章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 单位领导人、会计人员和其他人...
1如果不是国家工作人员,那就涉嫌职务侵占行为。情节严重就构成侵占罪了.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那就涉嫌贪污。情节严重就够成贪污罪,2侵占罪属于不告不理罪,而贪污则不是。3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已经涉嫌犯罪,属于共犯,建议联系律师介入。
嘿嘿,若你被检查机关查到的话,贪污罪根据情节轻重来量刑。刑法关于贪污的内容: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 。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