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计提了应付福利费,怎么办?

2009年计提了应付福利费,怎么办?
  • 这属于会计差错,怎么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没发现吗?
    这个要更正的话,就通过会计事务所在2010年报表中调整期初数(审计调整),公告的年报要打补丁更正,但是我觉得也没多大必要,如果金额不大就算了,如果金额大的话就要做调整。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福利费
    不影响当期损益。虽然账务简单,但是你上交所的公告要打补丁的,这个就比较麻烦了,希望你斟酌后做相应处理。
    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在会计上是不调整账务的,也就是说你给上交所报的是什么样子,税务就是什么样子。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本来就存在差异,这个是正常的。
  • 只要纳税调整就行了
  • 没有问题的。

    你现在直接冲回你原来的多计提的应付福利费。

    然后在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再按一个正确的年报即可。
  • 今年调增所得税
  • 先不看汇算清缴,先看根据会计准则:职工福利费不再计提,在实际发生时,进入相应成本。因此,你用了60万,期末余额90万应直接冲回你的营业成本或者制造费用。冲回90万余额以后,你的应付福利费期末余额为0.再看你用的标准:800*14%=112万元>60万元,因此,不用纳税调增,60万元可以全额抵税。汇算清...

  • 红字冲销

  • 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

  • 1、09年执行新会计准则,可以将08年的应付福利费贷方余额,在09年作结转凭证。即:借:应付福利费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8年汇算清缴时,对福利费实际支出没有超过提取部分的,可以税前扣除,对于提取未用完的部分,做纳税调增就可以了。2009-04-01 16:02 补充问题 老师您好:对应付福利费...

  • 例如,对于管理部门员工,计提的福利费可以这样记录: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而如果福利费是用于研发部门员工,则会计分录应为:借记研发支出,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企业还需要定期审核这些会计分录,确保所有的费用记录都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这不仅可以提高财务报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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