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汇算清缴前支付已预提的职工工资可否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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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企业在2015年2月支付已经预提的2014年职工工资,可以在2014年年扣除吗? 根据《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问:企业在2015年2月支付已经预提的2014年职工工资,可以在2014年年扣除吗?根据《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预提的职工薪酬是否需要纳税调整,关键在于这些薪酬是否在汇算清缴前实际支付。若职工薪酬在汇算清缴前已支付,此时无需进行纳税调整。反之,如果预提的职工薪酬并未在汇算清缴前支付,那么在汇算清缴时,这部分薪酬应被调整计入当年的费用,而非视为上一年的费用。此调整旨在确保企业...
第一,如果企业预提的职工薪酬,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以前还尚未发放的,那么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纳税调增。第二,如果企业年底预提的职工薪酬,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就已经发放的,那么在汇算清缴时就不需要做纳税调增。
此外,贵司2021年5月31日前实际支付了2020年12月预提的奖金,在符合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合理的条件后,也可以税前扣除。综上,在支出是符合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条件后,2020年度汇算清缴可以税前列支的职工奖金为500万+200万。--- 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
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计提的汇缴年度的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政策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