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抽查已审计的财务报表,比例是多少?

财政部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抽查已审计的财务报表,比例是多少?
  • 不低于10%

    对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国有工业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可以直接检查或委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方式抽查,比例不低于10%。

  • 这个比例没有明确的规定。
  • 各所有各所的流程,不过可以参考标准流程:
    一、初步业务活动:
    ①与客户初步会谈;②初步风险评估;③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④独立性检查;⑤专业胜任能力初步评价;⑥确定接受委托
    二、审计计划阶段:
    ①总体审计策略;②项目组内部讨论;③与被审计单位沟通;④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⑤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⑥风险评估;⑦进一步审计程序
    三、审计实施阶段:
    ①控制测试;②实质性程序;③项目组内部讨论;④完成现场复核;⑤汇总错报等;⑥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并获取管理当局声明书;⑦试算平衡
    四、审计完成阶段:
    ①总体分析性复核;②审计完成工作核对;③编制审计报告等、复核财务报表附注;④审计总结;⑤复核审批;⑥出具报告;⑦整理装订档案;⑧归档办理交接手续
    还有啥不懂的就去企业咨询认证网的论坛看看,直接问里面的咨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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