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桃油增值税的适用税率是多少

核桃油增值税的适用税率是多少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从2018年5月1日开始,增值税的税率调整为16%、10%、6%,0%。销售货物及劳务的税率为16%。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6%。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税率为6%,以下几种除外: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0%。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食用植物油是指:芝麻油、花生油、豆油、菜籽油、米糠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玉米胚油、茶油、胡麻油,以及以油为原料生产的混合油。
    因此,核桃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
  • 核桃油按照食用植物油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 核桃油属于植物油,2018年5月1日起执行适用低税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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