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分支机构税款缴纳情况如何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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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号)规定:“第九条 分支机构应按月将提供邮政服务的销售额、预订款、进项税额和已缴纳增值税额归集汇总,填写《邮政企业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信息传递单》(见附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签章确认后,于次月10日前传递给总机构。?汇总的销售额包括免税项目的销售额。?汇总的进项税额包括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
填写《邮政企业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信息传递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签章确认后,在次月10日前传递给总机构。其中汇总的销售额包括免税项目的销售额,汇总的进项税额包括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
4、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5、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6、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
4、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5、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6、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
邮政企业分支机构填写《邮政企业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信息传递单》。航空运输企业填写《航空运输企业分支机构传递单》 (特殊企业申报需要) (1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时应报送《海关稽核结果通知书》 (15)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应报送《农产品...
从上述规定来看,分支机构实现的增值税,原则上应当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如果纳税人选择汇总缴纳增值税的:跨省的分支机构汇总纳税应当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同意;同一省(区、市)范围内的分支机构汇总纳税的,经省(区、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总分支机构在同一县(市),总机构可以向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