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基建项目时,应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基建项目时,应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是错的。
深化增值税改革后,不动产也列入可抵扣的范围,那么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基建项目时,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不视同销售计销项税额。
【答案】:×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属于视同销售货物。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基建项目时,应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是错的。深化增值税改革后,不动产也列入可抵扣的范围,那么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基建项目时,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不视同销售计销项税额。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自产、委托加工用于该项目时:因该部分货物为自产或者委托加工,在自产或者加工过程中未缴纳税款,且用于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及非应税项目时,该货物不能继续进行流转(注:在流转中才能征税)因此这种情况下要向最终使用者对改货物进行征税(即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不知道我回答清楚了没 希望能帮上您 ...
1、自产、委托加工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要视同销售处理: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外购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这个不作销售处理,只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已抵扣的税额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借:应付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