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 2020年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3、小规模纳税人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该项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4、是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这些政策也为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撑。除此之外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还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行业利润率的10%,就好比今年销售额400万,税务认定这个行业利润率是10%,那么就按照40万的利润缴个税。《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 小规模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如下: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二十九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干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2020年税收优惠政策如下:1、免征政策: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低于10万或者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免征增值税;2、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完成预缴申报后,可暂不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款,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等。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
2020年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该项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免征增值税。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这一政策的公告旨在明确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标准,并确保他们能够准确理解和应用这一优惠。2. 在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黑龙江省...
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月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机构不超过50万元)或者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机构不超过800万元)的纳税人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政策优惠。2020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下调至1%,并有多项减免优惠政策,最高免征额度达到了100万元。这些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