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各阶段如何缴纳增值税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答:1、项目公司设立阶段,建筑业企业作为投资方,项目公司作为被投资方,如果以货币出资,双方都不涉及增值税的问题;如果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建筑业企业属于销售资产,项目公司属于购买资产,双方按照现行政策计算缴纳增值税或者抵扣进项税额。
注意的点:项目公司应在设立时即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项目公司成立之前发生的费用,应先取得收据,待税务登记完成之后,再开具发票。
2、基础设施建造阶段,建筑业企业作为基础设施的承包方,属于向项目公司提供建筑服务,按照现行政策计算缴纳增值税。项目公司作为基础设施的建设方,建造过程中进项税额的抵扣应考虑两个因素。
一是,如果项目公司将建造成本以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其进项税额可以一次性抵扣。
二是,如果基础设施投入运营以后,全部运营收入适用免税政策或选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已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3、项目公司投入运营以后,使用者付费部分以及自政府收取的年度运营成本补偿部分,统一按照应税行为的适用税目计算缴纳增值税;自政府收取的项目建设成本补偿部分(含融资费用),建议统一按照「销售不动产」计算缴纳增值税。
运营期间发生的维护成本,符合条件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运营期间建筑业企业自项目公司分回的投资收益,不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4、运营期满,项目的移交方式有两种:
一是项目公司整体移交,也就是建筑业企业将所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移交给政府,项目公司继续存在,这种情况下,项目公司只是被移交的标的,本身没有发生任何应税行为,不涉及增值税。建筑业企业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相当于无偿转让项目公司的股权,而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也不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二是项目设施移交,也就是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之后项目公司进入清算环节,这种情况下,项目公司移交的以实物形式表现的资产,其所有权并不属于项目公司,也就是说项目公司未发生增值税上的销售行为,因而无需缴纳增值税。项目公司清算之后,向建筑业企业分配的非货币性资产,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
2、基础设施建造阶段,建筑业企业作为基础设施的承包方,属于向项目公司提供建筑服务,按照现行政策计算缴纳增值税。项目公司作为基础设施的建设方,建造过程中进项税额的抵扣应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如果项目公司将建造成本以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其进项税额可以一次性抵扣。二是,如果基础设施投入运营以后,...
在经营阶段,投融资方对所取得的收入按照其销售的货物、服务适用的税率计税。在移交阶段,就所取得收入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增值税,其销售额为实际取得的全部回购价款(包括工程建设费用、融资费用、管理费用和合理回报等收入)。(2)以项目业主的名义立项建设(B),工程完工后经营(O)一段时间,...
- 增值税:根据财税〔2008〕38号,核力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返还比例分三个阶段逐级递减。- 企业所得税:同水利发电项目。5. 垃圾发电与热力相关PPP项目:- 增值税:根据财税〔2015〕78号,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垃圾发酵产生的沼...
纳税人购进并实际使用规定目录范围内的专用设备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不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如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
符合无形资产确认特点,因此,B公司在改建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将构建PPP项目资产发生的对价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在20年内进行摊销,摊销成本计入营业成本,取得政府付费(属于建筑服务应分摊的收入)时计入营业收入,按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