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理运用固定资产折旧来进行税务筹划?

如何合理运用固定资产折旧来进行税务筹划?
  • (1)折旧筹划需考虑时间价值

    税收筹划的根本出发点是服务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表面上看 税收负担应尽可能少,但并非恒定不变,企业经营活动追求的目标相 当复杂,投资报酬率、投资风险、投资回收速度、资本结构等都可能 是其考虑的因素。因此,折旧税收筹划应符合企业经营目标为最终方 向,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的,而并非只考虑税款负担最低。 企业一般按直线法提取折旧,特殊情况(如促进技术进步、环境保护、 常年遭受高强度使用或强腐蚀)可以适用加速折旧等。这些方法的差 异要求企业在进行筹划时必须对这些具体而复杂的法律条款十分清楚, 把握好筹划方法选择的尺度,否则不仅会丧失税收筹划收益,还会因 为方法选择不当而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在选择折旧方法时,不要简单地将某一年度的折旧额与折旧抵税款进行比较,而应该将企业全 部折旧年限内所产生的折旧额与折旧抵税额按市场利率(投资收益率) 进行现值折算,再进行比较。在不违反政策、法规和不损害企业市场 信誉的前提下,尽可能延迟税款资金的支付时间,控制税款现金支付 的速度,尽量取得资金的时间价值。总之,它是一种动态的贴现综合 比较,而不是静态的单一价值比较。

    (2)折旧方法的筹划

    人们一般普遍认为,在比例税率下,采用加速折旧方法比较有利, 这可以使纳税人在早期计入更多折旧额,从时间价值的角度来看,取 得其资金的时间价值;而在累进税率制中则采用平均年限法有利,可 避免利润的波动而提髙所适用税率,从而增加税负。但对于那些小型 企业并非如此,比如税收减免期不宜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 税率,固定资产在使用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在正常生产经 营条件下,这种加速折旧的做法可以递延缴纳税款。但是有些特殊企 业会享受国家若干年的减免税优惠,若企业处于税收减免优惠期间, 加速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是负的,不仅不能少缴税,反而会多缴 税。再如,加速折旧需要考虑5年税前弥补亏损的期限。由于税法对 补亏期限作了严格限定,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对以后年度 的获利水平作出合理估计,使同样的生产经营利润获得更大的实际收 益。特别对一些风险大、收益率高且不稳定的科技企业更要合理规划, 避免加速折旧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

    从企业税负来看,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采用直线摊销法使企业 承担的税负最轻,而快速折旧法较差。这是因为直线摊销法使企业摊 入成本的年折旧额基本相等,能有效地遏制某一年内利润过于集中, 适用税率较高,而别的年份利润又骤减的现象,从而使纳税金额较小, 税负较轻;相反,加速折旧法把利润集中在后几年,必然导致后几年 承担较高税率的税负。
  •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轻重、多寡,直接影响到企业税后净利润的形成,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企业所得税是纳税筹划的重点。
    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是影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重要项目,但资产的计价几乎没有什么弹性,也就是说,纳税人很难在这方面进行纳税筹划,固定资产折旧便成了经营者所必需考虑的问题。
  • 折旧费用提取比例和期限不同,影响所得税课征的多寡和课征时间。
    据此,公司可选择适当的折旧政策达到节税的目的。一是利用延长折旧年限而产生的时间差进行节税。二是利用缩短折旧年限而产生的时间差进行节税。这种方法适用于处于成熟期的盈利企业。
  • 可以使用加速折旧
    或者使用不满500资产设备一次性扣除政策

  • 固定资产折旧是缴纳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在收入既定的情况下,折旧额越大,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少。具体可以从折旧方法的选择、折旧年限的估计和净残值的确定等方面进行筹划。
    一、折旧方法的选择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在这三种方法中,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可以使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
    二、折旧年限的估计
    在折旧方法确定之后,首先应估计折旧年限。在税率不变的前提下,企业可尽量选择最低的折旧年限。《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分别为房屋、建筑物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电子设备为3年。企业对于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三、净残值的确定
    新《企业所得税法》不再对固定资产净残值率规定下限,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税务机关备案。因此,在税率不变的前提下,企业在估计净残值时,应尽量低估,以便相对提高企业的折旧总额,从而使企业在折旧期间少缴纳所得税。伯特咨询认为,这样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固定资产成本可以提前收回,企业生产经营前期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后期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可以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从资金时间价值方面来说,企业前期减少的应纳所得税额相当于企业取得了相应的融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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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折旧方法的筹划 人们一般普遍认为,在比例税率下,采用加速折旧方法比较有利, 这可以使纳税人在早期计入更多折旧额,从时间价值的角度来看,取 得其资金的时间价值;而在累进税率制中则采用平均年限法有利,可 避免利润的波动而提髙所适用税率,从而增加税负。但对于那些小型 企业并非如此,比如税收...

  • 1、年限平均法: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扣除预计残值,按预计使用年限平均计提折旧的一种方法。它将折旧均衡分配于使用期内的各个期间。2、工作量法:是假定固定资产的服务潜力会随着使用程度而减退,因此,将年限平均法中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改为使用这项资产所能生产的产品或劳务数量。3、年数总和...

  •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

  •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可选用的折旧计算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1.年限平均法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原价×(1-预计净残值/原价...

  • 此方法适用于折旧率逐年递减的资产。在进行固定资产折旧时,需注意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账面净值和账面余额等关键概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处理。通过合理的折旧方法选择和准确的会计分录,可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希望这些分享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管理固定资产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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