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成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哪里?

跨地区成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哪里?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 规定:“二、对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二)2008年底之前已成立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009年起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相一致;2009年起新增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按基本规定确定的原则划分征管归属,其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部门也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相一致。”
  • 1.是否建账由企业自行决定,税务局无权干涉你是否建账问题。关于总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请参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2.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总分公司之间的物料调拨是视同销售的(同一县区的例外),你们...

  • 只要有营业执照,就应当领取税务登记证,然后纳税

  • 非法人性质的区域分公司是指由总公司或集团公司在其他地区或国家设立的分支机构,其管理形式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法单独承担法律责任,需要依托总公司或集团公司才能运营。在这种情况下,总公司或集团公司对分公司的运营、管理、资金等方面都需要进行指导和监督。分公司的行为和业绩也直接影响到总公司或集团...

  • 如果征收,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国税函[2008]747号的规定执行?如果工程施工地是在该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之外的同一省内其他市县的,该省又未出台总分机构纳税管理的相关规定,其所得税由谁征收,如果征收是核定方式还是查账征收?[缪慧频]建筑企业外出经营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比较复杂,在新...

  • 在探讨异地成立分公司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首先需明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21号)所规定的二级分支机构定义。此定义指出,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对于以总...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