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是否交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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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我单位与一要关闭企业合并,其单位原有的房屋和土地转入我单位帐面,请问,我单位是否交契税?
答:财税[2008]175号第三条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提示:财税[2003]184号文件第三条规定:企业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财税[2006]14号文件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执行时间已于2005年底到期。为继续支持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改制重组涉及的契税政策,继续按照财税[2003]18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执行期限为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国税函[2006]844号文件第四条规定:184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的"企业分立",仅指新设企业、派生企业与被分立企业投资主体完全相同的行为。
企业合并不缴纳契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法律依据】《公司法》第173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
法律分析:企业合并不缴纳契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
法律主观:企业合并不需要缴纳 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第3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 ...
综上所述,公司在合并的时候需要缴纳的税费主要由契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法律规定的其他税费,公司合并所产生的税费,企业要依法向税务机关进行缴纳,任何偷漏税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契税 在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由于企业资产的变更和股权的转移,根据契税法的规定,需要缴纳契税。契税是对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等产权转移行为征收的一种税。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税率和税额计算方式需要根据当地的税收政策和相关法规来确定。因此,在进行公司吸收合并之前,建议与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