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业户如何确定增值税纳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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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四)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财税2013 106号文件
第四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为: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 - 固定业户确定增值税纳税地点办法: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 注册地纳税
固定业户确定增值税纳税地点办法: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
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固定业户需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若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位于不同县(市),则各自需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但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关批准,可由总机构统一汇总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固定业户在外县(市)销售货物或提...
固定业户的纳税地点通常基于其注册登记地,需向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果固定业户设有多个分支机构,这些分支机构位于不同县(市)时,每个分支机构需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某些情况下,如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属不同省份,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由总机构合...
增值税纳税地点的规定为: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固定业户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但在同一省、自...
【答案】:根据企业跨地区经营和商品流通的特点及不同情况,《增值税暂行条例》具体规定了增值税的纳税地点:(1) 固定业户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