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和审计人员的审计责任分别是什么?

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和审计人员的审计责任分别是什么?
  • 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民事责任,不能相互替代。前者是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后者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责任。在被审计单位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情形下,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同样,会计师事务所因未能尽到应有的职业谨慎,没有依据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执业,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并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或与被审计单位合谋舞弊,出具了虚假、错误的审计报告,则必须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不能借口会计报表是由被审计单位提供而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 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的规定,被审计单位负有以下会计责任:建立和健全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本单位的资产安全和完整;保证提交审计的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和完整。如果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未正确履行其职责,注册会计师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审计仍不能合理保证被审计后的会计报表中无重大差错,会计报表使用者因根据审计报告进行管理决策失误,其责任则应由被审计单位承担,而不应由注册会计师承担。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应写入审计业务约定书中,以示负责。

    审计责任是注册会计师对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应尽的义务,是审计职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国《独立审计基本准则》规定:“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 另根据第九条规定:“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应合理地保证会计报表使用人确定已审计会计报表的可靠程度,但不应被认为是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及经营效率、效果所做出的承诺。”
  •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是一对既联系紧密、又相互区别的概念。实务中,对于二者及其关系往往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从理论上对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加以辨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会计责任是指会计责任主体对其会计行为及会计活动的后果应承担的责任,包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并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审计责任是指审计责任主体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的职责以及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应承担的责任,即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既相互联系,也存在差异。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一致性主要表现为二个方面,一是受托责任关系的存在是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产生的共同前提。根据现代经济学和管理学的理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后,在二者之间形成委托与受托责任关系,所有者只享有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和分红权而无权干涉企业内部的经营,企业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则应尽力经管好所有者的财产,不断使其保值增值,同时,还要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通过会计报告说明自己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